(三)精细化指导。民政部将组织有关学术机构和慈善组织,根据不同困境儿童群体的特点,编写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的工作指导手册。鼓励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,编写更为具体的工作指南。鼓励慈善组织间相互进行技能培训和经验分享。对于各类社会力量在服务儿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、反映的问题,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对待、及时解决。
(四)加强监管。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支持社会力量关爱儿童、服务儿童的同时,加强对相关慈善活动、慈善行为的监督和管理。要把好社会力量进入儿童福利领域的入口关,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,严格防范借儿童慈善活动非法牟利或从事违法活动。